资讯中心 | 政策法规 | 政治时势 | 百家争鸣 | 百花齐放 | 市场营销 | 经营管理 | 奖金制度 | 团队体系
您现在的位置: 绿色分销网 >> 资讯中心 >> 行业资讯 >> 文章正文
 
昨日崇州法院对一起巨大传销案作出宣判
作者:钟蓉 郑钰飞            文章来源:四川在线         更新时间:2008-4-3
 

    “卖出10套3800元的高级服装,就能获得11400元的返利,以此类推,多买多返。”2005年7月至2007年6月,丁杰、袁长久和李梅3人以连锁经营可以获得高额返利为诱饵,通过拉拢亲朋好友,秘密“授课”洗脑等方式,先后在广西、四川两省大肆开展所谓“连锁销售”的传销活动,前后共有60余人受骗,涉案金额高达200余万元。昨日,崇州市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丁杰、李梅、袁长久2年6个月至1年5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罚金。

    连锁经营返利高60余人中招
  “2006年元月,丁杰打电话叫我到崇州做水产生意。”想赚大钱的张某从贵州赶到四川,水产生意没做成,一到崇州就被带到出租房里听讲座洗脑。张某称,宣讲的内容就是要求大家至少必须购买1套3800元的服装,成为连锁经营模式中的实习业务员。此后向自己的亲朋好友推荐该产品,卖出的产品越多,获得的返利就越高。不过一个人最多只能购买21套,之后就必须发展下线,而下线、下下线的业绩你也有份。“如果自己的链条上份额达到600份,就能获得上百万的返利。”经不住暴利的诱惑,在丁杰、袁长久和李梅3人的游说下,包括张某在内的60余人先后中招,陷入了传销的恶性循环。

    跨省传销两年涉案金额200万
   2005年7月至2006年1月,丁杰、袁长久、李梅分别经王某、杜某介绍,在广西玉林市先后加入一个非法传销组织。该组织以经营“天新”牌服装、化妆品为幌子从事无店铺、无产品的非法经营活动。该组织规定,参加者最少要认购一份每份价值3800元的产品,才能加入组织,之后再以介绍工作或共同做生意为由,诱骗朋友、亲戚或同乡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牟取非法利益。2007年2月,广西严厉打击非法传销活动后,王某伙同丁杰、袁长久、李梅等人转移至崇州市继续从事非法传销活动。至案发时,丁杰发展和管理下线60余人,非法经营金额为1072400元。袁长久发展和管理下线30余人,非法经营金额为415100元。李梅发展和管理下线10余人,非法经营金额为657300元。

 

    

    [声明本站资源,欢迎全社会共享,转载时请注明文章出处;本站登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和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本站转载的文章如果对作者有侵权行为,请及时通知,我们将立即纠正。


 

文章录入:潮汛    责任编辑:潮汛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相关评论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
    山东破获一涉案金额近9亿元特大网…
    2900元买个空指标 雨花区破获一起…
    上海参与人数最多传销案侦破
    广西“消费来福”传销案公开宣判
    广西贵港查获千人传销案
    广西贵港破获特大非法传销案 涉案…
    天津特大网络传销案告破 涉案金额…
    贵阳:"中国南海(集团)"传销案宣…
    推荐文章 完美等公司积极响应“3.15号…
    固顶文章 龙传人:怎么看女人和男人
    普通文章 完美“三大承诺”加快企业发…
    普通文章 “B2B”阿里领衔 “B2C”老大…
    普通文章 月朗12月15日“上市”了吗?…
    普通文章 揭露月朗传销的本质
    普通文章 直销行业一周透视(11月10日…
    普通文章 每日一句话新闻
     
    版权所有:绿色分销网 | 网站声明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