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继续严肃追究瓮安“6·28”事件干部责任,贵州省委和黔南州委4日对瓮安县党政主要负责人作出调整决定,县委书记王勤、县长王海平被免职。
同时,贵州省委和黔南州委分别作出决定,任命龙长春为中共黔南州委委员、常委、中共瓮安县委委员、常委、书记,免去其中共铜仁地委委员职务,提请省人民政府免去其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副专员职务;谢晓东为中共瓮安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提请瓮安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其为县人民政府县长。
王勤被免去中共瓮安县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王海平被免去中共瓮安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提请瓮安县人大常委会免去其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此前,瓮安县公安局原政委和局长已被免职。
瓮安县原县委书记发言极不诚恳
7月3日,中共贵州省委邀请新闻媒体和瓮安事件的群众代表与省委常委一起开会商讨“6·28”事件的阶段性处置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其间,中共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批评瓮安县委书记王勤的情况汇报“自我批评少、解释情结过程多,分析原因少”。
会上,在瓮安县原县委书记王勤发言前,中共贵州省委副书记王富玉在分析事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时,明确指出,瓮安县党委政府在长期的工作中,没有正确处理好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关系,没有正确处理好群众正当的利益诉求的问题。
然而,王勤在发言中并没有深刻分析当地党委政府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而是通篇叙述事件发生的过程以及他们所做出的“巨大努力”。王勤的汇报一结束,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就进行了批评,认为“自我批评少、解释情节过程多,分析原因少”。
王勤的发言也遭到了部分记者的批评,认为“他的发言就像任何一次例行会议的发言一样,认识问题不诚恳,完全是在为自己开脱”。
第三次尸检确认李树芬溺水死亡
在瓮安“6·28”事件阶段性处置情况汇报会上,石宗源表示,社会舆论要求及时了解事实真相,这是完全合情合理的。7月2日下午第三次尸体解剖检验结果再次表明,李树芬确系溺水死亡。此前社会上有种种说法,主要是对李树芬死因的质疑,并由此引起一系列的不满。因此,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把事实的真相迅速向社会公布。
石宗源在会上还表示,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能够解决的,要竭尽全力去解决;无法解决或者要求不合理的,要耐心地劝导说服;对于确因政策失当、决策失误、侵犯群众利益的,要据实向群众承认错误,及时纠正,决不能回避矛盾、敷衍群众,从而使群众的不满情绪积淀并不断激化。
石宗源强调,要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对于干部队伍中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害群之马,一个也不能放过,必须坚决查处,并公之于众。
石宗源还强调,一定要慎用警力、慎用警械武器、慎用强制措施,决不能动不动就把公安政法机关推到第一线,更不能用人民民主专政的手段来对待人民群众。否则,岂非咄咄怪事!
瓮安县公安局新局长政委上任
贵州启动瓮安“6·28”事件干部问责程序,第一批干部处理已有结果。原瓮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政委罗来平已被当地组织部门免去党内职务,公安局原局长申贵荣同时被免职。
4日,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州委及瓮安县委组织部门在瓮安分别宣布任命庞鸿为瓮安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周胜为政委;瓮安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律程序任命庞鸿为县公安局局长。
据介绍,庞鸿此前为贵州省公安厅国内安全保卫总队副总队长。4日,他同时被任命为黔南州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瓮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胜原在贵州省六盘水市刑侦支队任大队长,现在省公安厅“打黑办”挂职。
官方分析瓮安事件 称少数干部成恶势力保护伞
新华网
新华网贵州瓮安7月3日电 一起普通的民事案件却演变成上万人聚集的恶性事件,贵州省委副书记王富玉、副省长黄康生等在瓮安县与当地干部座谈时分析说,瓮安“6·28”事件暴露出长期积聚的矛盾。
王富玉要求,瓮安县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对“6·28”事件进行认真反思,举一反三,汲取教训。要广泛听取意见,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对信访、治安、民事、刑事等历史积案逐一清理,尽快结案,及时化解社会矛盾。要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第一要务,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黔南州政法委书记罗毅分析说,这几年虽然持续不断地对当地黑恶势力和帮派实施打击行动,但很难从根本上铲除。当地“两抢一盗”和打架斗殴等事件时常发生,年发刑事案件达到数百起,破案率仅为50%左右。发生的一些刑事案件不能及时侦破,积案较多,部分群众积怨深。
瓮安县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6·28”事件还暴露出当地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种种复杂矛盾。罗毅说,当地水库移民搬迁、城镇改造拆迁、煤炭和磷矿等矿权纠纷、国企改制等诸多矛盾交织在一起,一些部门在化解过程中,办法不多。有一些矛盾久拖不决,群众利益诉求难以得到及时、满意的答复,矛盾集中爆发。
瓮安县委组织部部长莫涛说,当地有少数党政干部缺乏危机意识,更缺乏党性和正气,甚至成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导致干群关系紧张。
莫涛说,有一些干部不敢面对群众,深入、耐心细致做群众工作的力度不够,对群众的冷暖关心不够,在工作中不敢碰硬,怕得罪人,甚至存在执法不严、情大于法、以情代法的现象。近年来一些学校比较注重文化知识教育,但对思想品德教育重视不够;一些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对利益诉求的期望值太高。
与会人士认为,对法制和品德教育重视不够,部分干部作风不扎实,基层基础工作较薄弱,也是瓮安发生“6·28”事件的几个深层次原因。
[声明] 本站资源,欢迎全社会共享,转载时请注明文章出处;本站登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和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本站转载的文章如果对作者有侵权行为,请及时通知,我们将立即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