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25日召开会议,讨论十六届五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问题。会议决定,将于10月8日至11日举行的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把构建和谐社会作为全会的主题。 会议指出,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会议同时指出,必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以改革促进和谐、以发展巩固和谐、以稳定保障和谐,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维护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促进社会和谐的强大合力。 构建和谐社会,不是要消灭矛盾,而是把矛盾限制在非对抗的范围内。古希腊哲学家毕达哥拉斯就曾认为,“和谐”不是没有矛盾,而是矛盾双方的“协和”或“和解”。我们今天所提的和谐,是由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和民主法治进程所不断建造起来的一个日益自主、多元、开放、繁荣的社会中的和谐,是与现代文明的发展进步联系在一起,并作为其显著特征的社会和谐。这里的和谐社会,是在发展与改革推动中国社会转型,中国经济与社会的结构、关系、组织方式发生深刻变迁的条件下,建设的和谐社会。 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论述,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但是,要使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真正成为惠及全体人民的现实目标,关键是要正确地认识和把握构建和谐社会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抓住主要矛盾,减少不和谐因素,创造有利于促进和谐的社会氛围,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应该承认,在今天的人民内部,在个体利益、群体利益之间,在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之间,在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之间,在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之间,存在着复杂的矛盾。要解决这些非对抗性的利益矛盾,只能在改革即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的过程中,用利益协调、统筹兼顾的办法,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关系,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这就需要我们以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理顺分配关系、发展社会事业为建设和谐社会的着力点,需要我们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在坚持提高效率的前提下,注意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同时,形成相对均衡的利益分配格局、合理的社会成员构成结构,构建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经济、政治体制。 除了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外,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这也要求我们要建立一个环境友好型社会,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消费方式,建立人与环境良性互动的关系,以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遵循自然规律为准则,以绿色科技为动力,倡导环境文化和生态文明,构建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社会体系,实现可持续发展。 全球化时代,中国的发展不能孤立于世界,因此,构建和谐社会还需要一个良好的外部条件。当中国与外部世界发生关系时,需要我们精心传播“和谐世界”的理念,找准与世界各国价值观的共鸣点;需要搞好外交,拓展世界各国利益的结合点。在巩固、壮大中国这个立足点上,与其他国家建设好一个“和谐世界”。 总之,要通过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来不断增强和谐社会建设的物质基础,通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来不断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保障,通过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来不断巩固和谐社会建设的精神支撑,同时又通过和谐社会建设来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创造有利的社会条件。而从改革开放以来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来看,我们的社会已经具备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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