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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垃圾短信仅揭露群发公司不能治本
作者:董宏达            文章来源:中国网         更新时间:2008-3-19
 

   315,央视3·15晚会揭露了垃圾短信的来源。该报道称,短信群发业务公司之一分众无线传媒技术有限公司掌握了中国5亿多手机用户中一半的手机用户信息,其中仅郑州分众无线传媒技术有限公司的短信日发送量达2亿条。(316是京华时报)

  相信不少手机用户都遇到过这类烦人气人的短信:中奖喜讯、楼盘广告、商业优惠、酒店公关、产品传销……五花八门,无所不包,源源不断,防不胜防。由于发送隐蔽,手机短信更成为不法之徒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载体。银行卡消费诈骗短信假中奖、假婚介、假招聘短信非法销售枪支、弹药、车辆、毒品短信骚扰、黄色短信等层出不穷。据了解,一家公司每天就可以发2亿条短信,对消费者造成的骚扰与困惑可想而知。垃圾短信已成为社会公害,既干扰个人生活、也给不法之徒提供可乘之机。清理垃圾短信、整治短信违法犯罪活动刻不容缓。

  在这种情况下,央视3·15晚会揭开这种公司的面孔,可谓大快人心。然而,手机用户除了得到一点幕后真相、得到一点虚空的精神快慰之外,又能有什么实质性的收获,用户个体又能拿这种公司怎样?事实上,垃圾短信照发,公司和不法之徒的钱照赚,手机用户的烦恼不会有半点减轻。道理明摆着,现行的电信管理条例互联网服务管理办法根本无法对他们进行有效的约束,同时,公众的信息维权存在法律空白区。

  这些年,相关部门一直在进行整治活动,比如20068月中国移动联手公安部门开设举报短信热线,开展垃圾诈骗短信查处工作,同年11月信息产业部发起成立中国绿色手机文化联盟,称将对垃圾短信进行集中治理……类似的行动还有很多,但这些行动要么是有近乎无,要么是雷声大、雨点小,比如几次的SP“整顿风暴,一些知名的SP也在通报之列,但处理结果要么从简,要么我们根本无法从公开渠道得知。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果?在我看来,垃圾短信越来越泛滥,不是因为有关部门没采取行动,恰恰是由于采取行动的部门太多了,由于垃圾短信涉及到文化、公安、信产、工商等多个部门,所以每每有媒体报道一些恶性事件,总有许多部门迅速表态,大有与垃圾短信决战到底的信心。然而就是因为这种多头管理,导致了较高的扯皮成本,不但治理结果乏善可陈,不少时候,运营商、SP反倒把这些行动当作一次品牌推广活动,垃圾短信治理于是有名无实。

  再说运营商,本来,作为无线运营商的移动公司有责任抵制那些垃圾公司,用技术过滤垃圾短信,以保护自己的客户权益,但是短信是他们收入来源之一,利润率高达60~80%,事实上,运营商、SP、商家之间形成了一个坚固的利益同盟,在相关法律法规匮乏的前提下,只能是千方百计地躲避监管,联起手来侵蚀消费者的利益,把希望寄托在他们的自觉性上是不现实的

  国外许多国家对短信的整治还是有措施的。比如,在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提倡到拒听推销电话登记处为手机注册,注册后如果还有人打你的手机搞推销或是发垃圾信息,联邦贸易委员会将对之处以几百甚至1万美元的罚款,这一招非常管用;德国和韩国分别于2003年和2004年底规定,向用户推销服务的短信、电话或邮件等需征得用户同意,21时至次日8时发送的广告需再次征得用户同意,发送色情等垃圾信息,将追究刑事责任并分别处以最高5万欧元、最高3000万韩元的罚款。

  专门立法,更是许多国家整治垃圾短信的有效办法。英国政府在2003年专门立法,将兜售产品的垃圾信息视为一种犯罪行为;日本在2004年制定颁布了关于特别商务交易的法律特定电子邮件法,对短信发布者、通信运营商的行为进行规范;美国联邦电信委员会制定法规,要求短信发送人必须事前取得收信人的同意,才能发出商业或其他宣传的短信。

  由此可见,国外这种用法治为消费信息维权撑腰的做法,比我国热衷于浩大的联盟行动更为科学有效。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公众呼声甚高,包括央视3·15晚会也在关注,然而,什么时候专门立法,如何铲除垃圾短信的利益链,仍然仪在争论中,尚未见到实质性动作。因此,治理垃圾短信,要加快专门立法,建立经常性的治理与整顿机制,并且在实际操作上,重点打断利益链。在立法没有实现的情况下,也要严厉查处典型案例,杀鸡儆猴,为以后的治理与整顿做个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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