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证难,去年广东仅49名传销头目被判刑,副省长林木声表示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省打击传销联席会议上获悉,由于取证难,去年广东仅有49名传销头目被判刑。就此,广东省副省长林木声表示,目前广东省传销案件侦破率并不高,对传销头目和骨干分子定罪判刑少、量刑较轻,今年将加大对传销头目的惩治力度。
据统计,2007年,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3万多人次,清查各类场所4万多间,捣毁传销窝点2269个,清理遣散传销人员1.8万多人次,查处传销案件190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48件,186名传销头目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判刑49人,解救受骗群众890人,消灭了传销一类地区,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
林木声表示,全省打击传销工作形势仍不容乐观,省内还有8个传销二类地区,传销活动在局部地区仍然存在。传销活动呈现出理念邪教性、流动隐蔽性等新特征,打击难度有所增强。他说,目前传销案件侦破率不高,对传销头目取证、定性难的瓶颈尚未突破,“抓头目、破网络”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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