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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合同就用工 支付工资翻番
作者:朱光泽            文章来源:成都日报         更新时间:2007-10-14
 

  (记者 朱光泽 摄摄 何海洋)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又继续用工,会承担什么责任?解聘一个没有签合同的职工,要给多少补偿呢?……怎样读懂将于明年11日实行的《劳动合同法》,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前日下午2点,本报热线962211刚一开通,就接到不少读者打来电话进行咨询。在众多的咨询电话中,企事业单位领导打进热线的占多数。

 

  不按法规行事 单位违法成本增大

 

  “我是搞营销的,平时单位流动人员多,适者生存,来去自由。如果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不与应聘者签合同,又继续用工,会承担什么责任?”一名自称是营销企业老板的先生打进热线关切地问。

 

  值守热线的四川汇韬律师事务所李鹏律师给予了解答:不签合同就用工,支付工资翻番。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还没有与其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同时,李律师提醒一些单位的老板,在实际操作中,特别要注意用人不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当然,如果是劳动者拒签的,用人单位就无需每月支付双倍工资了。另外,双倍工资应当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给劳动者。

 

  不按法规行事,单位违法成本会增大。律师建议那些企图在劳动者身上揩油做文章的老板们,最好在新的《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前,赶紧打住,否则不但用工成本翻番,就是解除劳动关系时,还得支付一笔可观的赔偿金。

 

  提防职工兼职 单位扣学历证违法

 

  在现实生活中,不少单位担心职工“身在曹营心在汉”,在外兼职,于是就扣押职工学历证加以防范。在某单位做高级主管的李先生来电说,他是负责单位高科技技术工作的,年初与单位签合同时,单位特别注明了“扣押学历证,不准在同行业兼职”等条件。先生说,单位忌讳自己在外兼职,可以理解,但学历证老是被单位押住,如果哪天自己突然被炒了,那么一点准备都没有该如何办?“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单位还能押学历证吗?”

 

  四方达律师事务所黄春雨律师解答道:不准扣押劳动者证件,劳动部门有规定,但这次新的《劳动合同法》上升到法律的地位来规定,不准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学历证等,否则就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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