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记者以顾客的身份来到华侨新村租房,屋主除了谈租金外,对顾客的身份及租屋的用途根本不作了解,本来,屋主如果能把好第一关,是可以有效防止传销分子入住的。
许伯是尚谷车村人,他和同村很多居民一样,土地被征收后,以房屋出租作为家中的主要经济收入。许伯说,现在的出租屋治安问题越来越混乱了,在出租屋内干什么事情的都有,但屋主一般都不会过问,怕影响到房屋的出租,有时候明知道他们一大伙在里面搞传销,也装作不知道。
出租屋是治安隐患,这一点茂名市公安机关早已意识到并非常重视。在过去,屋主要到公安机关办理好《房屋租赁许可证》后,才能将房屋出租,而且要签订治安责任书,对屋主有一定约束,但今年3月份,国务院取消了公安机关租赁房屋登记核准业务,屋主可随便将房屋出租,公安机关对屋主的管理缺乏了法规依据。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有屋主为了租金对住客放任自由,令到外地来的传销分子轻易便找到了窝点,这的确是造成传销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传销给社会带来的危害人人皆知,那么多无所事事的传销人员聚集茂名市,对治安的压力不小,或许,我们在加大打击传销活动的时候,应该把注意力更多的投入传销者们的落脚点——出租屋这一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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