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经营,接纳未成年人要重罚
对于反映强烈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与通宵营业的情况,《通知》有了明确的处罚措施。对2004年10月18日以来第二次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不少于15天并处罚款;第三次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一次接纳3名以上(含3名)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不少于15天并处罚款;对一次接纳8名以上(含8名)未成年人或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锁闭门窗经营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不少于15天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公益网吧,应成为青少年上网主阵地
未成年人不能进网吧,但是他们上网的需求并不会因此消失,公益性上网场所应当成为青少年上网的主阵地、主渠道。
《通知》要求发挥学校、文化馆(站)、图书馆、青少年宫、青年中心和中小学远程教育、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在满足未成年人网络文化需求方面的作用。公益性上网场所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确需收费的应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有关规定管理。公益性上网场所的建设要向中小城市和农村倾斜。
虚拟货币,央行监管严禁倒卖
目前,市场上存在的“主流”虚拟货币有十几种,如联众豆豆、Q币、盛大点卷等。虚拟交易在网上非常流行,已经成为一项很大的产业,但也带来一些严重的问题,甚至出现对经济金融秩序产生冲击的趋势。
《通知》规定了对虚拟货币管理的基本制度,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职能。严格限制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发行虚拟货币的总量以及单个网络游戏消费者的购买额;虚拟货币不能用于购买实物产品,只能用于购买自身提供的网络游戏等虚拟产品和服务;消费者如需将虚拟货币赎回为法定货币,其金额不得超过原购买金额;虚拟货币严禁倒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