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人:黄武泉 发表日期:2008年03月03日 14:52
咨询题目: 咨询无店铺连锁销售行为是否合法(已回复)
咨询内容: A:广西桂林无店铺连锁销售是否是由国家引进的新行行业? B:广西桂林无店铺连锁销售是否是(传销)违法行为? C:假如是违法行为,我们将如何举报?我们举报后所陷入其中的钱是否能安然退回?
回复内容: 您在信中提到的“广西桂林无店铺连锁销售”的概念太过笼统,我们没有判断的依据。如果您参与其中,对于该经营模式的合法性产生怀疑,请您将有关该种经营的材料、证明该公司有可能涉嫌传销的证据提交到当地公安工商部门,由政府部门帮助您进行鉴定。另外,在此向您提供一些判断传销的依据:第一,是介绍加入隐性网络,传销者交了钱就要发展下线,下线再发展下线,以此组成上、下线人员的网络。第二,复式计酬,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的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员数量为依据,来计算和给付报酬。再一种是根据参加者本人和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来给付报酬。如果您所说的公司存在以上特点则可以认定为传销公司.感谢您致信中国反商业欺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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