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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开喜:合法与非法之我见
作者:周开喜            文章来源:中国直销博客网         更新时间:2007-8-5
 

直销与非法传销的区别除政府条例最保守的论述外,还有人从金字塔、入门费、层次、上下线、团队计酬、制度等来区分,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莫衷一是,我认为判别一个公司是否合法与以上所述均无太大关系。

 

我不是立法者,当然我不能另外搞一个合法的标准出来,但当我们对一个法律条款有争议时(因为法律没有规定最终解释权的归属),按国际贯例是援引立法意图来明辨是非,我们在此不妨套用一下这个贯例:我国政府两个条例的颁布,其意图无疑是打击那些借直销的名义搞金融欺诈的非法行为,保护真正做直销的公司与人民的利益,简明的说法就是“保护直销,打击金融欺诈”。

 

那么什么是直销呢?这个问题大家再熟悉不过了:通过直销员的口碑宣传来锁定最终消费者,再由公司的从存货点把产品直接送达最终用户,这样节约大量中间环节的资金及庞大的广告费用返还给直销员致富。那么什么又是“金融欺诈”呢?这才是区分合法与非法的关键问题:如果直销员采取忽悠(夸大功效)、利诱(承诺赚钱)等手段误导消费者花更高的价钱,购得与市场上产品性价比差不多的产品,这就有金融欺诈的嫌疑了!所以金融欺诈与“金字塔、入门费、层次、上下线、团队计酬、制度”等表面现象没有太大的关系,关键是看最终消费者能否购到比市场上性价比更好的产品。

 

如果直销公司能让“最终消费者购到比市场上性价比更好的产品”,那么所有直销员及最终消费者都得利于产品,这就注定他们100%不会亏本,加上公司把“节约大量中间环节的资金及庞大的广告费用返还给直销员致富”,则大多数的直销员都能赚到钱,这难道还不能算一个正规的直销公司吗?至于他的网络是否采用金字塔式样,是否多层次、是否有上下线关系、是否有团队计酬及采用双轨制度等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们来分析一下:我国的立法者为什么不按这样的方法来设计条款呢?难道他们真象有些人形容一样不懂直销吗?不!正如国外直销巨头们评价一样,中国的直销立法者是非常睿智的!他们比你我更了解直销!因为这两部条例发布在我国直销立法的初始阶段,要担负其特殊的使命:它既要保证法律条文的经典性,又要使“金融欺诈”者们没有狡辩的余地,还要遏制直销行业过快发展(免其造成对社会经济、生活秩序的影响),更要照顾国内新生的直销企业能在同一起跑线上与国外的直销巨头们平等竞争。所以现行的两部条例是现行阶段非常理智的法律条文,它对我国人民不受传销伤害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那么在这样的条例下还能不能做直销呢?诚然,按照这两部条例来一一对照,就发现有99.9%的直销公司都不合格。但国家还是批准了20余家企业的直销牌照,可以看出国家对多层次团队计酬的限制不是很严格,对那些纯粹拉人头而不重视产品销售的“金融欺诈”行为则严惩不贷。由此可知,如果你从事的企业是以产品销售为导向的公司,则可以放心大胆的做,因为国家没有任何法律限制产品的销售,也没有限制你找合伙人共同来销售产品,但要注意在直销还没完全开放前不要高调运作,否则拿牌的公司也可以照样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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