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路受人以劝德,子贡谦让而止善"
《吕氏春秋》记载,子路拯溺而受牛谢。孔子曰:鲁国必好救人于患也。子贡赎人而不受金于府。孔子曰:鲁国不复赎人矣。子路受而劝德,子贡让而止善。 此文大意是:子路救了一位溺水者,被救者送给子路一头牛以示感谢。子路收了。孔子对"子路拯溺得牛"事件的评论是:鲁国人从此将喜欢救人于危难之中。无独有偶,孔子的另一个学生子贡因为替一位奴隶赎身,得到政府奖励,他却拒绝了,认为做好事求回报不道德。孔子却这样评说:鲁国将不再有人愿做这种替人赎身的好事了。于是便有了这句"子路受人以劝德,子项谦让而止善"。 何以如此呢?其实很简单,救助他人,除了善举本身的动因之外,施于者亦付出了一定的代价,那么得到一定的嘉奖(即使是口头上的嘉奖),既使施善者得到了心理上的慰寄,自然会起到鼓励他人效法的作用。而施善者不接受嘉奖,当然,可以体现施善者的淡薄名利,却也为其他人设置了更高的道德标准,后人就会认为:如果我做了善事,留了名,就是沽名钓誉,这样反而不美,但是不留名,又觉得自己付出了代价,有点心有不甘,于是,做善事的人反而越来越少。 如此一来,做好事不留名,反而造成了别个做善事的障碍。从人性上来讲,谁都希望自己有个好名声,这是绝对可以理解的。小孩子都懂得,做了好事,受了表扬,就会很自豪,会得到伙伴的尊敬,然后会巴不得有更多的机会做更多的好事。 那么,有的人看到一个企业做善事留了名,便常用其"做善事是图名利"为名,横加指责。其实这样是不对的,我们认为衡量一个企业做的善事,宜用"行为标准",而不宜用"动机标准"。 首先,不管企业是出于什么目的,只要你做了好事就行,我们最好不要过份琢磨它背后隐藏的动机。因为探讨动机没有意义,最重要的是该受惠的人受到惠了,那就够了。 然后,就是关于企业留名的问题。企业做了公益,有了好名声,自然会获利,有的人就看不顺眼了,但是你想过没有,这应该叫"好人有好报"。如果做了好事的人和不做好事的人统统获得一样的回报,就等于好人没得好报。好人得好报,天公地道,难道好人不得好报,你才高兴? 从企业的性质来看,他就是一个赢利机构,老让人家白拿钱出来,那不是越拿越少?这也就是说,做好事也要讲可持续发展,如果只有公益没有收益,只出不入,那就无法形成良性循环,只能进行单向性乃至一次性的公益。这种杀鸡取卵的事,还是少做为好。 那么,就是说,只有形成"公益-收益-公益"的良性循环,永续循环,我们才能获得越来越多的企业捐助。 因此,在这次汶川大地震中,我们看到有那么多"留名"的企业拿出那么多的钱与物资来,那是应该大大的褒奖,努力的褒奖的,要尽可能地把他们的标榜作用宣传给更多的企业知道,从而影响更多的企业加入到这个行业中来,并为他们造成良性循环,永续循环的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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