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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立法:中国直销业健康发展的保障
作者:黎少华            文章来源:中国普法网         更新时间:2006-6-12
 

据直销业的资深研究专家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北京泛太直销研究院副院长黎少华介绍,我国直销业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五个发展阶段:

    1、引入期(1990—1993)

    2、混沌期(1993—1995)

    3、试验期(1996—1998)19964月国家工商局正式批准41家多层传销企业,1996年下半年国家工商局核准近600家单层传销企业,1997110日国家工商局颁布国内首部专门规章《传销管理办法》,后因有传销企业双赢制、双轨制、电脑排网为主进行制度炒作,老鼠会泛滥,并引发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传销被政府认定为不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1998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全面禁止传销经营活动。

4、转型期(1998-2004)

5、重新开放期(2004年之后): 

 辨真伪:还直销本来面目 。对此,杨谦教授认为:我们开放的是真正的直销,是世界直销行业具有共识的直销,是世界直销协会《商德约法》明确的直销。目前,明辨直销与金字塔计划的区别才是直销立法的要害。
  黎少华教授也说:理论上说直销的本质以及它与金字塔的区别也是很清楚的。主要有四个方面:
  销售对象:直销的销售对象主要是消费者,金字塔计划的销售对象是经营者
  利润来源:直销人员的利润来源于销售业绩,金字塔计划的利润则来源于拉人头的收入
  销售制度:产品价格可进行市场比较,较为合理,金字塔计划的产品价格根本无可比性,或者很难判定其价值;直销公司有完善的无因退货制度,而金字塔计划则不许退货或退货条件极其苛刻。
  加入条件:要成为直销人员,通常不需要手续费或需要很少的手续费,而要在金字塔的计划中取得会员资格则必须付出大量的金钱或高价购买一套价值不高的产品
  有关专家特别提到,直销在我国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并不是我国市场所独有的,从世界范围看,各国都有借直销之名进行商业欺诈的经历。只要措施到位,管理得当,不仅可以清晰界定正当直销与非法传销的根本区别,而且还可以发挥直销作为一个重要商品流通渠道的独特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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