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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传人:中国特色直销不保护拉人头
 作者:龙传人    文章来源:龙传人网   更新时间:{2006-6-6}
 

大家都在关注直销法规的走向,我拥护文婧观点并补充如下:

拉人头在全球为何屡禁不止?其原因是由于各国法规都留有暗藏尾巴而没割干净一名下线进来,总能有利可图。只不过是限在一定额度内而已。既然国家网开一面留出了这条活路,那么民间的变相拉人头就只更会有人扩大而何乐而不为!

 

在美国只限制大的拉人头传销。由于中美两国的收入有极大悬差,价值观和经济标准完全不同;他认为“”地不用计较的入门费,对中国就“”得倾其所有、成为了拉人头难的大问题!金字塔底部庞大的普通贫困人群,就很难在投资后发到财,实践已证明那就会成为社会动乱因素。

    在美国是准许将传销入门费定为500美元而不够格叫拉人头,这相当于4000元人民币呢。这个数额不会造成美国的动乱,但是能成为中国人疯狂追求的目标!!

 

中国特色直销就应该彻底将此尾巴割掉。严禁直销员必须经过"消费者阶段"的潜规则。让营销人的消费成为自愿由其是消费本公司的产品,是热爱本公司的忠诚自愿表现

   

在中国的直销法制系统三套车里,一定要叫你拉人头无利可图。只要法规中还默认以认购产品作为加盟的门槛,还象外国那样不斩钉截铁地取缔——强迫经营者必须经过消费者的阶段那么,拉人头的非法传销永远在中国无法灭绝。猫捉老鼠的运动会、将越开越大,工商局的干部们全部开赴打传前线,也是人手不够,肯定是打不尽、杀不绝的。

 

别再编出什么理由来为“必须花钱认购产品消费”、作为加盟时必须严格执行的规则来推举。能不能把消费变得轻松自由呢、而不被欺诈的传销所利用来拉人头?

在世界十二种传销奖金制度体系中都是在强迫、要以买单准入、门槛价位作为基础的。

    一当法规明文取缔个人加盟时有变相的门槛和价位时,所玩弄的奖金制度将没有存在的根基,其实这种奖金是来自于下线们自己掏钱变相交纳给上线的进贡费。要让玩制度没有了门槛赚钱的主体,这就从根本上动摇了拉人头的基础。所有那些上千篇高超的、有关某种制度特能赚钱、一夜暴富、保不穿底的越来越丰富的理论杰作,将全功尽弃、毁之一旦。

 

中国特色的直销,坚决不能堕入到一个玩制度的游戏里去。更不能被非法传销所利用。

我预计:在中国即将没有了玩制度的市场——这将是中国直销法规的根本走向

  中国特色的直销条例,将是世界上最真正的以销售为主的法规

他将告别现存世界的“玩制度”模式,让直销真正的成为一个高尚事业,不再变质为玩弄消费者的游戏,不再被玩家利用自己先期掌握的巧妙手段,把信息不对称的80%的弱势下线们的加盟费,与老板分割到暴利。

直销中的“玩制度”特色将在中国特色的直销中埋藏。

   

所以,各位良知、同志们,如果是真正地为了一个直销好产品的事业,而不是假直销名义,利用玩制度、实质还是玩拉人头的传销;请挺身而出拥护中国特色的直销,根除非法传销、根除玩制度带给中国的灾难,维护中国来之不易的“和谐”稳定的局面。

 

只有一条路:刚开始前一阶段取谛在世界各国通用的潜规则——买单加盟

我们提倡热爱本公司,要动员大家和本家族尽可能多的消费自家的产品;但不应该作为加盟本公司的硬性规则,规定你消费不达额度,就没有资格获得标准利益的经销权,或者不能晋级。

不应该把消费利用来作为变相的金字塔入会费

    中国的国情不同,世界通行的这一条潜规则,中国应该予以暂时禁止。

    待国民消费心理成熟,待国民收入大幅提高,待市场经济规范之后,是可以开展加入时的适当门槛和价位的条件论,这里面也有它的科学性、趣味性、和快速激励性成功的优点。

   

但是在受到非法传销伤害的中国,在很多欺诈式拉人头还很猖狂的目前,我认为业界要能理解暂时告别营销人员要买单、玩制度的历史意义,要同意一刀切,是能为健康的直销在未来二、三年后的更大的开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不至于已经过去了十二、三年啦!直销还在背黑锅,臭不可闻,老被非法拉人头的传销所困惑,与它分也分不清,现在该到决裂的时机了。  

 

小道理要服从大道理。本来是光明的我,为何总要生活在“地下性工作者”状态!

我们要承受:矫枉必须过正,不过正不能矫枉的无可奈何的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

暂时对“不先消费,哪能会销售”的论理,狠狠地冷却一个阶段,拥护即将出台的严格的直销规范,长痛不如短痛啊!目前应该彻底堵死拉人头的漏洞。

开创出中国特色直销的新风范。中国才可能逐步出现适合中华美德、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合法、合理、合情的直销。逐步地、而不是一步地、与国际曾通用的买单门槛方式接轨。

 

大师们,直销大公司老板们,尽快调正思路,和谐到即将出台的、盼了一辈子才盼到的中国直销法规上来,即使他的个别内容与我们传统直销惯例可能不一致,也不习惯!我们也要理解万岁!

十三亿人口的大国应该有适合本国自己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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