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明天有人来敲你的房们,向你直销推荐一种商品,你到底会用怎样的态度来对待这位特别的推销员?
2005年12月1日中国政府颁布的《直销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了,这是中国政府按照WTO世界贸易组织协议,第一次对中国境内的直销市场进行立法,对于消费者来说,直销到底是什么?直销立法又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怎么样的变化?本期的大商道就带您还原直销的本相。探讨直销背后的商道。
(龙传人网潮汛翻录)
问:“您对直销和传销有了解吗?”
群众A答:“传销就好像‘拉人头’一样,一个一个像金字塔一样。”
群众B答:“直销和传销…我是山东人,在山东人眼里传销是非常反感的。”
群众C答:“我感觉应该是一起的。”
群众D答:“直销是向国家交税?是不是?”
问:“您理解的什么一个行当?”
群众E答:“传销是一帮人在那忽悠,下线是传销。”
问:“那直销呢?”
群众E答:“直销也是像传销的性质,但是好像不犯法。”
也许你不会从直销人员那里购买产品,但是你必须了解直销,了解直销法规。
2005年12月的一天,家住天津市的王新女士驱车前往北京,在直销的一家专卖店里,王新的下属正等着她来主持一个会议,会议的主题是《直销条例的颁布与实施》。作了十年直销的王新,得到了下属们的热烈欢迎,而他们欢迎的不仅仅是这个业务的精英,还有直销立法的消息。
因为觉得我们终于有机会证明,我们所做的只不过是一件事情,用王新的话说:“她们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十年”。
直销立法为什么需要十年的等待?这十年里直销在中国引起什么样的风波和争议?
让我们回到10年前,王新刚入行业的时候:硬着头皮,胆战心惊就跟着去了那个公司。公司是破旧不堪,他说:这个产品你服用了感觉这好,你就可以申请做我们公司的一个广告宣传员;别人由于你的推荐,来跟着你到公司买产品,那么公司就把原来给广告公司、给媒体的广告费发放给你。
而在王新从事直销职业前,北京商业管理学院的一位教授已经开始关注直销,他叫杨谦:“当时,直销进入大陆并没有公司,基本上都是境外的直销公司的直销员,那会儿我们叫直销商,他们从境外带着产品,到国内来发展直销组织,那时候在国内,我记得雅芳确实是在广州,已经开始有经营了,但是规模很小,雅芳一直叫他是单层次的直销,其实它是一个团队小组,一个团队来卖化妆品。雅芳的小姐根据业绩,能够上升到比如小组的负责人,他能够拿到她自己下面的销售员的一定的佣金。”
就这样雅芳小姐引领的直销走入国人的视线,买商品还可以获得一个挣钱的机会,在九十年代初的中国,直销显得更具有吸引力。随后直销企业在中国越来越多,一些台资企业开始销售珠宝等产品,这种高价位的产品后来被人们发现并不值钱,而且很多人购买珠宝并不是自己使用,而只是想获得销售的资格,商品在这家公司的运营中只成了替代品,直销第一次面对质疑。1995年,王新开始了直销工作的第一步,这一步走的并不轻松。
我最好的朋友,只要我一跟他说这个产品,这个营销模式,她就说你怎么连个畜生都不如?我说:“我怎么不如畜牲了?”他说“兔子都不吃窝边草!你看看你成天翻着个小本,谁跟你好,就给谁打电话,然后就让人家买。你缺钱你说话。”
王新曾经说行业外的人看他们像疯子。王新们如此信任的一个行业为什么得不到普遍的的认可,甚至王新们还被当作骗子呢?
为什么是在93年、94年、95年,台湾的公司在大陆做的很多,而且出问题的很多,是因为很多公司都是用日式的制度,用后面加入人的钱,来给“前面”加入的人发钱,所以这样的状况,使得很多人为了能够挣钱,大量的去拉人,那个时候已经不是去销售产品,完全是销售机会,完全是卖人头,当你拉不到人头的时候,你可能就挣不到这个钱,而且你交出去的钱可能就回不来,回不来她就会认为是一种欺诈,这是一种欺骗。可能就会出一个群体的事件,这种纯粹以销售机会为名,收取高额的入门费的“直销”企业,后来被政府定性为传销。其实质就是利用金字塔模式敛财的老鼠会,而由于老鼠会的趁虚而入,使得当时的传销市场鱼龙混杂,正规的直销企业虽然以销售产品为目的,但是形式上很难让消费者分别,于是直销在民众心中,承认能为“欺诈”的代名词。
很多的农民听到这样的同一个机会,可能连地都不种了,甚至有的连牛都卖掉了,非要去寻找这样一个机会。
这种营销模式当时是一把刀,有些人拿它干坏事,杀人、少部分人拿它切菜、做饭、作为一种生活工具,生活方式,但是拿它切菜、做饭、不伤人,去做的人太少,拿它举起来杀人的人太多,那肯定就不让卖这个刀了。
1998年,中国政府出台《全面禁止传销活动》的通知,在与传销区别不明的情况下,直销行业在中国紧急叫停。
1998年,中国政府的这把大火是否能够真正肃清市场上的杂草,而在1998年到2005年这段时间里中国的直销市场又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我们明天的《大商道》继续带您还原直销的本相。探讨直销背后的商道。
[1] [2] [3] [4] [5]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