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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三端传销窝点
作者:网络综合            文章来源:网络综合         更新时间:2008-3-30
 

    肥东工商三端传销窝点  合肥晚报 作者:王菊敏 胡晓斌

   昨天上午,肥东县工商局城东工商所执法人员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再次捣毁位于店埠镇的两处传销窝点。自3月5日以来,这已是该所第三次查处非法传销窝点。   

    当天上午9时多,工商执法人员来到店埠镇包公桥发现马路另一边一名男子不断对执法人员的车进行观看,后执法人员向包公桥南行进时,该男子见状立即掏出手机通风报信。当执法人员赶到一处民房时,屋内有两名男子窜出向北边逃去,还有20多名男女坐在砖头上听一30多岁的男子讲课。随后,执法人员来到位于店埠镇排头村的一处三层小楼内,发现屋内聚集着60多人,这些人最大有50多岁,最小有20岁,工商执法人员进行初步摸排后,发现一叫王欢的女子其笔记本中记录有关于传销的课堂笔记,内容涉及如何引诱新人来做传销、新人到来如何对其洗脑等详尽资料。经初步调查,得知这些人员大多来自湖北、山西,基本是由亲戚朋友介绍来的。执法人员对涉嫌参与传销的人员教育后进行了遣散,将两名涉嫌传销组织者交给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新洲端掉两传销窝点   长江商报 作者:梅慧香 熊丽芬

   昨晨6点,市工商局新洲分局一举端掉了两个大型传销窝点,当场带回参与传销人员21人。  

    据了解,该团伙的头目以发展下线为手段聚敛钱财,对参与人员进行人身自由限制。目前,被带回的21名传销人员中,2名传销骨干被移交当地派出所,对其他传销人员通过教育后,建立传销档案、写下保证书后就地遣散。

 

    宜春捣毁11个传销窝点驱散160余名非法传销人员  赣西晚报

 

   4日,宜春市公安和工商部门联合行动,在中心城区捣毁11个非法传销窝点,解救 5名误入非法传销组织被困人员,驱散160余名非法传销人员离宜返家。

    受好友相邀 乘飞机赶来

    近日,宜春公安机关接到误入非法传销组织人员求救,称被好友所骗来宜,现被传销组织控制不能离开。宜春市公安、工商部门经摸排调查,查清受困人员在城区中山西路市检察院后面的一地下室上课。

    4日上午11时许,两部门联合出动50余名执法人员赶往现场,发现 60余名非法传销人员正聚集上课。现场获解救的 5人分别来自江西于都、四川成都、湖南长沙、黑龙江哈尔滨及福建。

    四川成都的徐某向执法人员陈述,他在成都一会计公司上班,2月 29日,他最好的朋友来电话说,在江西宜春要注册一家天津天狮分公司,邀他来宜帮忙。他二话没说就乘飞机赶来,没想到竟陷入传销组织。

    福建的贾某也说道,最痛心的是最好的朋友骗他来宜,发现误入传销组织后,他于 2日下午曾逃离组织赶到宜春火车站,还未来得及登车又被传销人员带回去了。

    执法人员于当日下午将 5名被困人员安全送上火车返家。

    两路齐行动 再捣十窝点

    当日中午12时,执法人员又乘胜追击,兵分两路先后赶到城区朝阳路、中山中路、宜春北路等小区,捣毁隐藏在小区内的10个非法传销窝点。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隐藏在出租屋的非法传销人员多来自陕西、甘肃及四川等地,打着直销香港佳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产品的名号进行非法活动。每一个非法窝点都是男女混居,管理森严,人员出入都有严格的登记记录,屋内多张贴“日出要早起,早起就精神;小心和谨慎,勿让志气沉”等成功之路“格言”。

    执法人员每捣一窝点都要现场向非法传销人员宣传法律知识,教育当事人要迷途知返。为驱散非法人员离宜回家,执法人员将其生活用品收缴干净,并责令他们24小时内离开宜春。

    相互通信息 多落荒而逃

    因非法传销人员多分散居住在城区个个小区,每个居住点的人员也不多,尽管执法人员都是快速行动,可查找到10个窝点后,很多窝点已接到同伙的通风报信落慌而逃。待执法人员赶到其余窝点,窝点的房门均已打开,里面的棉被、锅盆等日用品也被带走,一些来不及(或提不动)拿走的米都扔在路边任执法人员收缴。

    下午 1点40分,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宜春北路原市环保局院内居民区,当执法人员一再敲一四层楼的顶楼房间时,里面久久没人应答,却发现一楼有一年轻女子时不时地关注楼上动静,这一举动立即让执法人员产生怀疑,一查问,对方称是宜春学院学生,但要其出示身份证时,对方支支吾吾不愿配合。后进一步盘查,该女子正是居住在出租屋的人,来自陕西富平县人,叫王美娟。

    王美娟打开房门,执法人员见屋内已空无一人,但房间设的地铺和洗漱用品及上课用的教材笔记还未来得及转移,面对铁的事实,王美娟不得不承认非法传销事实。

 

    非法传销保健品两名主犯昨受审  北京青年报作者:侯毅君 曹静  

     53岁的江苏人陈福明(化名)与42岁的吉林人马淑英(化名),伙同他人以高额返利为诱饵非法销售丰胸、胶原蛋白等保健品,涉案百余人、经营数额高达270万余元。昨天上午,丰台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公诉人指控,2006年9月至10月间,陈福明、马淑英伙同周某(另案处理)等人,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在本市丰台区六里桥尚西泊图内,以高额返利为诱饵,采用投资返利、给予同等价值保健品等方式,非法销售丰胸、胶原蛋白等保健品,致石家庄地区百余人参与。起初,公司按照促销方案,按时向投资者的账户里返利,到2006年10月底时,投资者们发现,公司不但未按时返利,六里桥尚西泊图内的办公室也人去楼空,便报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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