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日来有人以“云南某投资有限公司”名义,利用国家及省发改委关于“珍稀药用植物大黄藤人工培育与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的相关文件名称和文件号,在社会上主要针对老年群体进行集资的行为,昨天,省发改委作出通报,到今年1月为止,省发改委及红河州相关部门未确定过任何单位来承担该项目,该行为属有人盗用国家项目的相关信息进行的,警示社会各界避免财物损失。
未经批准擅自集资
据了解,“珍稀药用植物大黄藤人工培育与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是国家发改委于2004年批准实施的国家高技术产业化西部专项项目,但由于历史原因,该项目无法继续实施放置了近两年。从2006年6月开始,红河州、屏边县有关部门开始就项目实施进行了考察并与项目新业主交换意见后,编制了项目实施计划书报省发改委批准。但由于项目业主在实施工作中,与屏边县政府的相关合作洽谈未达成共识,承诺的注册资金也没到位,且项目方未经批准,违背项目实施计划书承诺,擅自借国家和省批准立项给予扶持及实施大黄藤项目的名义在民间进行集资,违背项目实施计划书中对建设资金承诺的初衷。
去年2月7日,省发改委下发了《关于暂停实施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珍稀药用植物大黄藤人工培育与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的通知》,要求项目实施方立即停止非法集资活动,及时清退非法集资款,并责令该公司暂停承担实施该项目的各项工作。屏边县于去年4月5日向该公司送达了《解除协议通知书》,但该公司未提出异议,至此,该企业与屏边县相关部门就大黄藤产业培植项目曾发生的所有法律关系宣布全部解除。此后,省发改委以文件形式同意红河州取消该公司为项目业主资格。
集资文件信息属盗用
然而近日以来,社会上又有人以另一家标识为“云南某投资有限公司”的名义,利用国家及省发改委关于“珍稀药用植物大黄藤人工培育与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的相关文件名称和文件号在社会上(主要针对老年群体)进行集资活动,该企业编制了“国家高技术产业化西部专项”珍稀天然药用植物大黄藤人工培育与产业化示范工程的项目说明书,“项目依据”中使用了“国家发改委《关于2004年西部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第二批项目的通知》、云南省发改委《关于对国家高技术产业化西部专项珍稀天然药用植物大黄藤人工培育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进行备案的通知》、云南省发改委《关于珍稀药用植物大黄藤人工培育与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实施有关问题的函》”等文件名称和文件号,介绍了项目合作的优势之一是“政府立项项目,国家高技术产业化西部专项”等。
鉴于此情况,省发改委认为该行为属有人盗用国家项目相关信息进行集资行为,特作出通报,该项目至今年本月,省发改委及红河州相关部门均未确定任何单位承担该项目。
注:该公司原为云南鑫和泰药业公司,后因出事又只好借云南创城投资有限公司的名义来行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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