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记者从在贵港召开的“全区公安机关打击传销集中行动动员大会”上获悉,为进一步严厉打击传销犯罪,自7月16日起,自治区公安厅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传销集中行动。
自治区公安厅此次开展的打击传销集中行动,将打击传销犯罪组织的为首者、组织者,切断传销组织的融资渠道,撕破传销网络,教育劝返受蒙蔽的参与传销人员,建立防控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并严防传销人员在区内流转。而此次行动,将重点查处跨地域、涉及人员多、涉案金额大、社会危害严重的传销组织,以及传销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和扰乱社会治安秩序案件;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方式以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重点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
其中,传销活动的组织者、为首者和骨干分子,在多个地区同时进行传销活动的组织和人员,变换地区、实施流动传销的组织和人员,逃避打击或者被依法处理后屡教不改以此为业的传销人员,以及以合法公司为外衣,从事传销活动的组织和人员等,均将成为此次行动的重点打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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