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 政策法规 | 政治时势 | 百家争鸣 | 百花齐放 | 市场营销 | 经营管理 | 奖金制度 | 团队体系
您现在的位置: 龙传人网 >> 禁传防骗 >> 打传一线 >> 文章正文
 
网上传销甚于洪水猛兽
 作者:雍忠玮    文章来源:计世网   更新时间:{2006-9-7}
 

对比传统的非法传销体系,网上传销的危害性虽然已经受到关注,但是重视程度远远不够。根据我们的调查,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工商、公安等),对于网上传销的监督和取缔仍然不是工作重点,只有当受害人举报,工商部门才会针对被举报传销体系进行调查。
    但这并不能遏制网上传销的社会危害。
    由于利用互联网,网上传销的范围很容易扩展到全国范围,甚至有些体系属于跨国集团,这使得基于互联网的传销体系很容易在规模上迅速膨胀,而相关调查也因此而更为困难。对比中国法律监管体系(公安系统和工商系统),由于属于分地管理,除非出现大案,否则只能从少数特定区域对网上传销进行打击,却无法根除网上传销。
    有一些聪明者甚至将网站服务器设在国外,尤其是允许进行传销业务的国家境内,中国法律因此而鞭长莫及。
    网上传销和传统非法传销的不同在于,它更加强调发展下线,而不是购买实际的产品,因此省却了很多容易被工商、公安部门注意到的环节,比如物流。同样,互联网的参与,会员注册、交易进行很多都在网上进行,上当受骗也就更为迅速、隐蔽,取证却因此更加困难。
    和传统传销不同,网上传销在强调发展下线的同时,交易内容本身的重要性大大降低,整个网上传销体系甚至可以做到无所不卖,而其交易甚至可以达到了买空卖空境界
    更关键的在于,针对大学生的一些网络传销,正在不断以更低门槛获取会员量,也就是骗取大学生会员,同时促使新会员发展更多更新的会员,为此,一些传销甚至做起出售博客空间的买卖,较低的会员注册费(例如50元钱),既使得更多的人投入甚微地加入其中,另一方面也使这些缺乏足够社会经验的学生们刚进入社会、甚至没有进入社会,就学会了拿身边朋友开刀。而当工商、公安部门在惩治其行为时,则因为金额较少,难见到成效。
    网上传销至今仍然缺乏足够清晰的定义,只有当这些传销活动在线下进行,工商和公安系统才有足够的法律依据对其进行打击。由于我们国家采用成文法制度,制定法律的时间较长,已经有律师指出,成文法制度难以应对变化极快的互联网。
    在法律的空隙地带,网上传销仍在滋长,而我们现在基本上只能面对着这样一个洪水猛兽般的互联网怪胎。只要它不走下互联网,现有法律法规就很难将其棒杀。

 
 

     [声明] 本站资源,欢迎全社会共享,转载时请注明文章出处;本站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和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文章录入:南豆    责任编辑:龙传人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相关评论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
    老妪网上传销骗了4000人
    直销监管局陈松阳:浅谈网上传销…
    莱科萨斯网上传销潜入合肥
    单小亮:揭开网上传销面纱 (摘要…
    陈松阳:网上传销案件管辖权探讨
    山西省工商部门:今年将重点打击…
    “拉人头”和网上传销将被严惩
    汇款100加盟网站 月收入可过万?
     
    版权所有:绿色分销网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