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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提醒市民:连锁加盟当心传销陷阱
 作者:王友柏    文章来源:大连日报   更新时间:{2006-8-25}
 

 

目前工商部门正在进一步追查该公司负责人赵连忠的下落,并准备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那么,是什么原因使得这一团伙在一年时间内骗了那么多人?市工商局经检分局副局长孙清波分析说,和一般人印象中的拉人头传销、老鼠会不同,该公司有自己的一系列所谓产品,以连锁加盟的名义发展传销网,隐蔽性很强。它通过虚假宣传,极力夸大公司的实力,骗取人们的信任,然后用诱人的回报条件吸引人。

随着直销业的逐步放开,一些不法分子打擦边球,推出含权消费、连锁经营、层级奖励等“营销方式”,实际上就是变相传销或非法集资。我国《禁止传销条例》明确了传销行为的3种表现特征: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而一旦被认定为传销,参与传销者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损失的费用很难追回来。

        因此,工商部门提醒说,在选择连锁加盟销售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公司许诺的报酬总额(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超过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的,以多层次计酬、通过发展下线获得提成(有的冠以广告费、推广费等名目)的,都可能已涉嫌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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