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林州市工商局河顺工商所根据群众举报,在河顺镇河顺村查获一起租赁民房进行传销活动的案件,当事人侯梅才被林州市工商局罚款10万元。 据调查,林州市临淇镇人侯梅才从2006年3月起,在河顺镇范围内从事传销“圣莲红景天”系列保健食品活动。截至被查获之日,侯梅才共发展下线20人,以自己命名的“世界民建自富基金总会”的名义销售产品价值18842元,收取会员费2158元,获业绩报酬2000元。依据《禁止传销条例》,林州市工商局没收其非法所得2000元,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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