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人:周艳苹 发表日期:2007年12月12日 14:56
咨询题目: 咨询公司行为是否是非法集资(已回复)
咨询内容: 今年9月份时(大概)至今,河北省饶阳县圣水村有一家号称北京亿兆XXX公司的人到该村对村民宣传:把钱投资在他们公司,会有丰厚汇报。刚开始,投资3000元,一个月后会有几百元汇报。然后投资1万元,3年后会有十几万的汇报。因为前期一个月后该公司的确按照所说返给现金,所以很多村民在那个公司投入资金。我想问这属不属于非法集资,是不是有欺诈行为?
回复内容: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给予回报的行为。非法集资往往表现出下列特点: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三是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就该公司募集社会资金的问题,您可以要求对方出示有关部门的审批材料并向该部门进行核实。另外,提醒您,目前有些非法集资的公司为了骗取社会公众的信任,在初期会依照承诺返还红利。建议您向有关部门核实后再进行投资。感谢您对中国反商业欺网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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