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家公司采用“转让股权”及虚假投资项目等诈骗方法非法集资1000余万元,致使800多人受骗。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法院对公司负责人贺先文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30万元的判决。
陕西杨凌华西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于1999年注册成立,贺先文时任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经营期间,贺先文筹备设立杨凌华西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贺先文在未取得国家证券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虚构与实际状况明显不相符的公司业绩及其前景,以转让华西股份公司股权的名义,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贺先文以华西股份公司和华西绿化公司的名义,将公开招聘来的业务人员安排到西安市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家属区等地,以老年人为主要对象,散发内容多处不实的宣传资料,并向投资者承诺公司股票未上市前每年每股有0.3元的分红以及虚构华西股份公司股权已在原陕西省技术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事实,诱使部分群众购买了华西股份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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