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是近年来出现的非法经营活动,不但破坏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而且影响社会稳定,严厉打击传销活动及变相传销是当前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白塔区法院近日审理了两起非法传销的案件,涉案7名被告人以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一年六个月以上有期徒刑。
两起案件共七名被告人,均系外省籍人员,年龄最大的35岁,最小的21岁,分别以“爱博美娜”化妆品和福康德牌胶囊为产品非法传销,以每套产品收取2900元至3900元不等的价格发展下线,共有100余人加入非法传销网络,涉案数额100余万元。白塔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在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的基础上,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金,剥夺其再犯能力,有效维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声明] 本站资源,欢迎全社会共享,转载时请注明文章出处;本站登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和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本站转载的文章如果对作者有侵权行为,请及时通知,我们将立即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