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 政策法规 | 政治时势 | 百家争鸣 | 百花齐放 | 市场营销 | 经营管理 | 奖金制度 | 团队体系
您现在的位置: 绿色分销网 >> 禁传防骗 >> 大案要案 >> 文章正文
 
深圳庭审网络非法传销案 涉及全国27个省市、地区
作者:周旭            文章来源:广东新闻网         更新时间:2007-10-19
 

    由深圳福田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某、吕某非法经营案在福田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的庭审过程持续了近四个小时,被害人、被告人家属、涉案单位员工等五十余人到庭旁听。

  此案由深圳市公安局经侦局侦查终结。经审查查明,被告人李某某在200512月成立深圳市时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商公司)并自任公司董事长,并以人民币500万元的价格取得了深圳市金融联公司金融联商标使用权。

  李某某制定了发展时商“Q金卡会员、服务站的制度,个人缴纳600元至6000元不等的年费,可以成为时商公司的“Q金卡会员,公司缴纳1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的年费可称为时商公司的服务站;会员可以申请转为服务站,服务站可以发展下级服务站和会员,并根据发展的下级服务站和会员数量、等级获得提成返佣。时商公司自行或者通过分销商发展会员、服务站,分销商根据其发展的会员、服务站的数量、等级获得提成返佣。

  被告人李某某、吕某利用社会民众对金融联品牌的信任,进行虚假宣传,推广,在短短的六、七个月时间内,发展会员8000余名、服务站500余家,收取服务站、会员缴纳的管理费、会员费人民币6700余万元,波及全国27个省市、地区。该案波及面较广,社会影响较大,中央电视台新闻节目对此亦有报道。
    在辩论阶段,两名被告人的辩护人均作了无罪辩护,公诉人对辩护意见进行了驳斥。整个庭审过程持续了近4个小时,福田区人民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声明本站资源,欢迎全社会共享,转载时请注明文章出处;本站登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和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本站转载的文章如果对作者有侵权行为,请及时通知,我们将立即纠正。


 

文章录入:刁翠    责任编辑:刁翠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相关评论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
    工商总局要求 加强网络市场监管
    李志起:网络是独具爆发力的营销工…
    非法传销屡禁不绝 “洗脑讲师”自…
    网络采访的兴起及其特点
    非法传销傍名牌行骗 窝点终被工商…
    王攀:识别网络引导的欺骗和利用…
    大力打击非法传销
    专业直销商的基本技能
    推荐文章 永乾黑幕揭秘之一
    普通文章 月朗国际奖金制度讲解
    推荐文章 “摩根卡地尔”7骨干被批捕
    推荐文章 央视[视频]:传销团伙的覆灭
    固顶文章 传销的阳光出路之一——绿色分销
    普通文章 东方康林奖励计划
    普通文章 98种简易创业模式(二)
    普通文章 98种简易创业模式(一)
     
    版权所有:绿色分销网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