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绵阳警方介绍,今年8月案发后,受害会员纷纷到绵阳市公安局报案,认为他们被张新乐“诈骗”了。经警方缜密侦查,并依据有关法律认定,这实际是一起特大非法传销案件。昨天,华西都市报记者就此专门采访了绵阳警方和绵阳市工商局的有关负责人。
报的是诈骗案认定为传销案
华西都市报:我们注意到,案发后,部分参与群众反映向公安机关报的是诈骗案,为什么现在破案后认定为传销?
绵阳市公安局:因为经济案件的特殊性,对案件定性需要收集各方面的证据,才能对案件准确定性。在尚未抓获犯罪嫌疑人之前,公安机关暂以群众所报的诈骗受理,现案件事实已查清,根据相关法规认定,东信公司的行为实际上是典型的非法传销行为。
绵阳东信公司通过加盟专卖店发展销售会员,要求客户以680元的价格认购公司的一套虫草酒保健品,而这种保健品的市场传统销售价不足100元,通过认购产品成为公司会员,即可享受公司连续12周每周80元的返利;同时对发展会员的专卖店提取每单50元的服务费。东信公司均是采用后期投单客户的资金向加盟店和前期销售会员支付返利。
加盟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华西都市报:部分专卖店反映与东信公司签订的是《加盟合同》,合同真实有效,双方均是按合同执行,为什么却成了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经营者?
绵阳市工商局:各专卖店虽与东信公司签订有加盟合同,但合同中约定的实际上是参与东信公司的《促销奖励计划》,所约定的内容与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相抵触,属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以产品为道具获取非法利益
华西都市报:他们在实施《促销奖励计划》的时候,有哪些地方存在明显的传销特点呢?
绵阳市工商局:很明显的特点是,各参与《促销奖励计划》的会员,他们并非追求东信公司所提供虫草酒的市场实际价值,而是通过认购该种商品取得加入东信公司《促销奖励计划》的资格。东信公司的行为实际上是以产品为道具,以传销为手段,以达到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华西都市报:那么,认定上述案件为非法传销案,有哪些法定依据呢?
绵阳市工商局:去年11月1日实施的国务院444号令《禁止传销条例》第2条明确规定,“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及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的行为。”绵阳东信公司案属典型的传销案件,东信公司属该案的组织者,各加盟专卖店店主属该案的经营者,各销售会员属传销行为的参与者,因本案涉及经营额特别巨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4月施行的《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的问题的批复》,东信公司已触犯《刑法》第225条第4项规定,涉嫌非法经营罪,属单位犯罪。
头目追究刑责违法所得追缴
华西都市报:对东信公司、加盟店及会员将会使用什么样的一种处理原则呢?
绵阳市公安局:目前,我们已将东信公司所有涉案人员缉捕归案,主要嫌疑人张新乐、郭玉春、李昌义、刘谦、王敏等人已执行逮捕,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该公司的违法所得,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追缴,对作案工具将依法予以没收。 对参与该案的各加盟专卖店及销售会员,绵阳警方和工商部门联合将涉案情况通报各加盟店及销售会员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及工商部门依法处理;对利用此次事件在绵阳市故意寻衅滋事、扰乱正常办公秩序的加盟店主或销售会员,公安机关也将依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波及15省区 “虫草酒”圈钱八千万 公安部在全国发出B级通缉令,绵阳市经侦支队3月追逃,东信老总张新乐等8名传销头目被捕
绵阳东信保健品销售有限公司注册不到一年,从去年底开始大肆进行非法传销活动,他们以自产的“虫草酒”为道具大搞“促销奖励”,在四川、新疆、甘肃、宁夏等全国15个省区发展150余家“加盟店”,通过加盟店发展会员3500余人,吸引资金8875万余元。公安部在全国发出B级通缉令,绵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历时3月,缉捕追逃,目前涉案的8名嫌疑人已全部归案并被逮捕。昨天,绵阳市公安局向本报通报了这起惊天的特大非法传销案。
传销大案浮出水面
东信办公场所人去楼空,工厂放假,公司老总手机关机,不祥之兆让会员们恍然大悟。
8月17日是绵阳市东信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信公司”)向会员们返现的日子,绵阳的会员们前往银行查账时发现,公司承诺的返现并未及时到账。8月24日也是返现的日子,钱同样没有按时到账。几名会员来到东信设立在绵阳游仙区的办公场所时,这里已经人去楼空。当天下午,会员们匆匆赶往东信公司在三台的工厂时,厂里的工人刚好放假。与此同时,东信公司总经理张新乐的手机也一直关机。这一系列的不祥之兆让会员们恍然大悟“上当了,快报警。”
“从去年底开始,张总(张新乐)就对我们承诺,我们花680元购买一套包括500克、20克各一瓶的虫草酒和一盒保健胶囊,即可成为公司销售会员,公司就将从第三周起以80元/周向会员返利,要连续返利12周。我们不但可收回购买产品的本金,还可获利280元”,绵阳的王女士说,她当时一口气就买了5套,开始2-3周公司都按时足额把钱返到她的账上,但是到8月中旬返现就戛然而止了。
张新乐的神秘失踪,迅速波及新疆、甘肃、宁夏等全国15个省区的150余家“加盟店”。甘肃的《西部商报》媒体均对上述案例进行了报道。与此同时,“加盟店”的会员也从各地赶往绵阳报案。从8月份案发,绵阳警方先后接到来自全国10多个省区的3500多名会员报案。
传销头目投案自首
警方追捕数十个日夜的张新乐和王娜娜,一直躲藏在距绵阳市数十公里外的梓潼县农家。
报案者多,涉及面广,张新乐案严重影响了绵阳的对外形象。据警方初步调查,去年12月,以生产保健品为主的绵阳东信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法人张新乐,以刘谦的名义注册了绵阳东信保健品销售有限公司。张新乐伙同郭玉春、退休民警李昌义等人,在我省及新疆、甘肃、宁夏等地发展“加盟店”,以公司制定的《促销奖励计划》吸引会员投入资金8875万余元,造成会员资金损失5098万余元。
绵阳市公安局通过公安部向全国发出B级通缉令,通缉张新乐和负责返现的东信公司财会王娜娜;并对负责市场开发的东信副总郭玉春、负责公司接受会员报单的叶开清、负责投单的刘谦、王敏等人进行网上通缉。
可是,至案发近一个月的时间,张新乐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张在绵阳的房产和其他财产均被事先变卖。办案民警先后在省内以及广东、山西等地展开摸排工作,但一直没有张的踪迹。捕张行动一时陷入僵局。
10月25日,一些会员收到以张新乐的名义从山西省发来的短信,经警方进一步调查,发送短信的正是被网上通缉的王敏!王敏很快被抓获,接着,警方又将躲藏在南京的最大“网头”郭玉春和躲藏在三台县的刘谦抓获。
11月13日,在强大的法律威严下,主要嫌疑人张新乐和东信公司财会王娜娜向绵阳警方投案自首。令人惊讶的是,据张新乐交代,警方一直追捕了数十个日夜的张新乐和王娜娜,其实一直就躲藏在距绵阳市数十公里外的梓潼县一个农家里。
根据张新乐等交代,2002年以前曾在某公安分局担任局长的李昌义(已退休)也参与了该案。李昌义随即被缉拿归案。
传销道具是虫草酒
侦办该案的民警说,东信公司所谓680元一套的产品,市场上的价值只有几十元钱。
据悉,注册于2005年12月的东信保健品销售有限公司,位于绵阳市游仙经济实验区吴家村,主要从事东信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虫草酒等系列保健产品销售工作。虽然法人代表是刘谦,但实为张新乐掌控。
在绵阳市经侦支队,民警给我们播放了一盘张新乐在新疆石河子发展会员时制作的录像光碟。张新乐操着一口普通话对现场的10余个人说,“我们一年产值在一个亿,我们要把市场发展起来。”
“我听说有人要购买100套产品,被公司拒绝了,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在录像画面中,一个男子问张新乐。张新乐说,我们的促销奖励计划不是一个“圈钱”的行为,如果我们卖给他量太大,他的心理压力太大,做不好反而不利于公司的发展……
记者注意到,在张新乐与会员长达数十分钟的谈话中,没有一个人提起产品质量、价值等话题。他们谈得最多的是,怎么赚钱。侦办该案的民警说,东信公司所谓680元一套的产品,在市场上的价值实际上只值几十块钱。
传销行为异常隐蔽
他们以正规公司的名义出现,一般不搞群体性聚会,不进行集中授课,资金往来均通过银行。
民警说,该公司在预谋实施此营销制度时,生产已陷入停顿。营销制度的实质是,他们用后期客户投入的资金向前期客户返钱,公司从中套取资金。该公司的经营活动有别于其他的传统传销行为,其特点在于:他们以正规公司的名义出现;一般不搞群体性聚会;不进行集中授课;资金往来均通过银行,公司人员与参与群众基本不见面。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没有参与群众的报案,一般很难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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