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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最大传销案又有进展,反侦查黑幕被揭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直销指南网         更新时间:2006-11-4
 

记者112日从山东省聊城市警方获悉,在近日东昌府警方的两次追捕行动中,公安部挂号的全国最大传销案———“3·1蝶贝蕾传销案(法制日报视点版2006921日曾做过详细报道)中的两名重要犯罪嫌疑人李敬、李华在黑龙江、河北相继落网。而伴随该案的进展,传销组织反侦查课程的黑幕也被揭开。

 

    警方透露,截至目前,因涉嫌该案落网的A级头目已近四十人,最终涉案金额将突破二十亿元。

 

    现年25岁的李华,曾系陕西某大学学生,20032月,在其堂兄李敬、李道的鼓动下放弃学业,加入蝶贝蕾传销组织,成为李敬的直接下线。至2006年初,李氏兄弟发展的下线已经超过一千人,而其中以李华发展起来的一支下线势力最强。鉴于此,今年1月,李华超越了当年的引路人李敬,成为继李道之后,该组织中的又一A级头目。

 

    “我刚被聘用(110),在经营部学习(培训、调查、推广)时间半年,成为该案犯罪嫌疑人落网后应对警方讯问时共同的一句话。据聊城市东昌府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王永刚介绍,在李氏兄弟的住所查获了大量传销组织反侦查课程资料。包括在应对警方侦查时的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业务人员身份说明应对两个条例出台后的组织调整等等。

 

    警方发现,这些资料不但涉及面广,而且大多源自为该组织提供掩护的合法企业。在蝶贝蕾案中,已有近一半团伙陆续加盟贵州虹跃集团的一家下属公司———贵州虹跃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虹跃),披起合法外衣。

 

    据犯罪嫌疑人供述,除获得反侦查课程资料之外,进入贵州虹跃后,各传销团伙的纸质业绩单也被网络业绩单逐步取代。

 

    在传销组织加大隐蔽性的同时,传销罪的缺位成为困扰警方侦破传销案件的瓶颈所在。王永刚告诉记者,目前,传销案案犯基本上都以非法经营罪定罪量刑的,由于成立诈骗罪证据要求较高,因而仅有少部分涉及诈骗罪。

 

    传销行为在客观上涵盖了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三方面。而非法经营罪只要求非法经营行为扰乱经济秩序,并未涉及影响社会稳定等,这对遏制日趋暴力化传销组织极为不利。加上非法经营罪处罚轻导致犯罪成本低,也成为传销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为此,警方建议,应该出台修正案设立传销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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