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浙江省宁波市公安部门获悉,宁波警方日前成功侦破一起涉案金额达十余亿元人民币、涉及二十二个省(直辖市)的特大非法经营案,四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据了解,今年四月初,宁波市公安机关发现,联球贸易(宁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犯罪,遂于四月六日立案侦查。警方调查发现该公司以宁波丹碧蔻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依托,于二00五年四月十八日开始在客户中试行“消费返利”计划。该计划规定,凡通过该公司加盟店购买该公司化妆品、日用品等累计金额达六百八十元的为一单,可连续在此后的十二周内享受每单每周返还零到八十五元不等的返利。
该公司为迅速扩大传销规模,实际返利均在八十至八十五元。同时,公司加盟店每吸收一个下线下单,给予店长每单提成五十元。另外,加盟店还能通过介绍新的加盟店加入提取推荐奖。在高额返利和奖励机制的驱动下,公司销售订单得以在短期内膨胀。至案发时,加盟店范围遍及中国二十二个省(直辖市),数量达七百余家,通过加盟店下单的下线人数众多。
今年三月底,该公司在资金链断裂无法支付高额返利的情况下,借故停止发放返利,导致案发。目前,四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毛国海、魏诚心、刘智萍、邹金栓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由于该案涉及面广、涉及人员多、影响巨大,中国公安部于四月二十六日召开有关省(直辖市)公安机关参加的案件协调会,要求依照案件属地管辖原则,对加盟商中涉嫌犯罪的传销骨干由各地依法予以查处,追缴其非法所得。 下一步,宁波市公安机关将在部、省公安机关的具体指挥协调下,协同全国公安机关,加大对犯罪嫌疑人的追捕与深挖,全力追缴违法所得,尽可能地减少最基层受骗群众的损失。
山东枣庄工商查处一传销“丹碧蔻”案 中国日报 2006年5月23日,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工商分局联合公安部门,经过一个多月的紧张调查,使惊动公安部的“丹碧蔻”传销大案真相大白。 3月28日,薛城工商分局公平交易局值班室突然接到举报电话:枣矿集团陶庄中心医院职工从事连锁加盟代理活动,怀疑是传销行为,请求工商机关予以调查。接到举报后,分局迅速成立了工商公安联合调查组。 经过长达一个多月的调查取证,“丹碧蔻”传销案终于浮出了水面:枣矿集团陶庄中心医院某职工同联球贸易(宁波)有限公司签订委托代理“丹碧蔻”产品协议,然后向该公司交纳了2.2万元的加盟代理费,取得枣庄(BC)加盟代理店会员资格(实际未设店)。发展零售消费加盟代理会员(购买1单计款680元,成为代理会员,购买2单以上取得返利资格,于下周五返利,为期12周每单每周可返利80—85元,凡具有会员资格的均可得到同等数额丹碧蔻商品)然后按每单630元汇入联球贸易(宁波)有限公司,代理商从中获取直接报酬每单50元。BC级代理商可推荐担保下线代理商,并从下线代理商的销售业绩中每单由公司返还10元报酬。 本案涉及BC级代理商1人,BE级代理商3人,其他涉案会员近200多人,涉案金额计9579640元,4名当事人共获取非法所得692340元. 经上级机关认定,将该案定性为传销大案,部分查扣的财物及相关证据材料移交公安部成立了4.01专案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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