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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直销与制度的合法问题
作者:网路百万退休計划@瑞其            文章来源:搜狐博客         更新时间:2008-1-15
 

五大合法性

根据《国际互联网法》,任何国家都没有干涉的权力。国家颁布的《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中所管理的范围只是国内一些传统的直销公司,和美国GDI并无关系。同样国内的这两个条例对国外直销公司没有法律效力,这两部法律出台的当天,文字记者特别问到,有关一些国外公司总部面向中国的网络销售和国内顾客购买产品是否也属于国际偷渡范围之内,直销立法专家胡远江表示,这是属于各公司内部协调的范围,不在此法律的管理范畴 

 1、成为美国GDI会员只是购买域名空间的使用者,任何国际人士都可以申请办理加入。  

2、美国GDI域名使用者每个月支付10美金租用网域空间,完全不存在购买进口商品的海关税务问题.(中国海关规定购买进口产品在¥1000元以上才需缴付关税) 

3、美国GDI是全球互联网联机,可立即开发国际市场.这完全是属于个人行为,政府是没有权力去关闭国外公司的,也没有权力干涉更没有权力不许您购买国外公司的域名空间.(所有知名的域名空间几乎都是国外的公司像.com等等) 

4、直销合法:中国出台直销法,首先要承认直销.任何一个东西,存在就是合理.人民日报记者阎利的文章,提出了三个论点:直销是一种正当的职业,直销是人人可为的行业,直销是未来就业新趋势.     

5、政策合法:我们是WTO成员国,受国际法保护.我们参与的是国际互联网,互联网上是没有国界的.美国GDI是属于电子商务,根据国际互联网法,任何国家没有权利干涉,现在跨国是不需要征税的,中国已经加入WTO,政府也不会干预的,除非中国退出WTO.美国GDI刚进入亚洲市场正在快速增长,电子商务是当今世界的主流趋势,电子复合将是未来商业发展的方向. 

机会只属于有眼光的人,朋友,这里面有你吗?  

成为美国GDI的基本条件:只要你有本国的身份证号(地球上的幽灵人口是不能参加的喔! ^_^,必须是GDI认可的扣款方式(惯用国际VISA或万事达信用卡做认证扣款),并由一名美国GDI的会员作为你的推荐人. 美国GDI提供免费加入及7天试用,7天后租用网站域名空间等服务费每月10美元,不满意可以随时退出并取消账户.

 美国GDI不是像其它直销公司那样一开始就必需缴付大额的年费跟购买大笔的产品,当你发现自己不适合这个工作时已经来不及,钱拿不回来了.而美国GDI你不满意可以随时退出,没有违约的问题更不会有损失. 

在美国GDI不存在直销的问题只有让利制度的问题,因为每个人都是消费者(使用者)兼经营者,所以10美金是租用自己的域名空间的消费金额,自己使用后再推荐其它人来使用(大家应该都有互相介绍的经验),当公司赚到了钱,再将获利,依推荐者(=经营者)所带来的消费者的多寡,平分给经营者,这只是公司的经营策略,一家公司愿意以这种方式经营,将利润分享给所有的消费者,这样的经营方式是有远见不自私的老板才做得到的,也是公司能稳健的发展与快速成长的重要关键. 

就和多数的连锁商店,餐厅等(如7- 11,好德,联华)一样,消费者买东西消费后,钱也是公司先赚走,公司在获利后,再依各店的利润,分给各店经营者,而在连锁商店中,经营者只有店长或是加盟者一个,这就像单层传销 

美国GDI的制度就像保险公司一样,从最低层的业务主任襄理经理区经理总经理,这也是层层有业绩层层有奖励金的 

在美国GDI,每个消费者也都是经营者(只要你愿意付出时间),所以本来就应该拿到分红, 因为你的付出帮公司赚到钱,公司愿意让利分红给你(在一般的商店你介绍再多的人去消费老板都不会分给你分红的),我想应该没人会问,为什么公司要给我赚钱吧,打工或开店不就是为了赚钱吗?至于公司用什么制度给钱,这只是一种方式而已不存所谓直销不直销问题. 

至于中国不合法传销,其实大家都知道的,那就是只找人头缴大笔的入会费跟购买昂贵的少数产品及多数人的集会,最重要的是多数人的集会这才是真正的触犯法令,美国GDI只是个很间单的网络商品,只存在自己需不需要,并没有不当的集会更没有大笔入会费的骗人手法,跟政府的法令没有直接的抵触.

当然不是每个工作都适合每个人,但多了解一个新的行业跟事务也是一种见识跟成长,重要的是对公司的了解跟对自己的了解,了解自己的意愿,自己的理想人生与目标,没有人想一辈子都当个打工仔,美国GDI只是提供一个机会给全球的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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