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涉嫌经济犯罪一案经过公安机关7个多月的侦查,取得了充分确实的证据,案件事实已经查清,于28日侦查终结,陈相贵、刘艳英、陈奇等10名犯罪嫌疑人正式被移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公安机关依法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陈相贵、刘艳英等人自2002年8月注册成立辽宁万里大造林公司、内蒙古万里大造林公司以来,在国内12个省区市陆续设立近百家分公司,以“托管造林高回报、零风险”为诱饵,采取传销方式不断发展扩大其销售团队。通过培训洗脑不断发展业务人员认购或介绍他人认购“林权”的手段,诱使全国3万余名群众投资认购,销售林地(林权)43万余亩,非法经营额达12.7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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