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在工商局的内部,对于如新是否定性为传销,还是有争议的。哈尔滨市工商局经济督察大队的某位人士向记者表示,是否为传销要综合考虑,是否发展下线,是否有配套的服务体系,所售商品的价格是否会被放大,至于单一的收取入门费,很难界定是否属于传销。
“入门费”之争
哈尔滨市工商局南岗分局称,近日该局接到举报,如新黑龙江分公司以买产品入会,发展下线拉人头的方式进行经营活动,可能涉嫌传销。
南岗分局执法当天所披露的事实是,如新收取“入门费”,并大规模发展员工,现场发现的2003年至2006年员工档案,就有625份。另外,公司宣传材料中“员工销售奖金制度”中提到“每售一种产品公司支付5%奖金”。
工商局也就此认为如新黑龙江省分公司以合法直销为掩护,经营方式涉嫌非法传销。
如新黑龙江省分公司的经理王淑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工商局的上述结论全部否认,称南岗分局的执法行动是误会如新的经营模式。
大众理解的“入门费”是指某人想加入一个直销企业,但企业要求加入者先交一笔钱购买公司产品,或直接交一笔钱作为入门费,然后才给加入者资料,接纳加入者。
但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作为成为直销员的条件。
如新总部的负责宣传的人士和王淑琴均向记者表示,公司没有强迫员工购买公司的商品,员工有买的自由,也有不买的自由。
王淑琴还表示,购买公司商品的如新黑龙江省分公司的销售员工也可以是自己买自己用。另外,王淑琴还表示,自己可以找到一些没有购买公司产品而成为公司销售员工的人,可以证明公司没有收取入门费。
记者在如新的内部员工手册第八页上看到,如新公司表示,“本公司提供优惠折扣给员工购买公司产品以作为自用。已成功通过试用期的销售员工将享受5%至15%的折扣。”
至于大规模发展员工,王淑琴表示,如新黑龙江省分公司在黑龙江省一共有两家店,一家是哈尔滨的旗舰店,另外一家专卖店在牡丹江市。而两家店的销售员工共有44人,各种财务、清洁等非销售员工是11人,也就是说没有大规模发展员工。
如新的销售模式是专卖店加销售员工,这44个销售员工被分成几班,轮流来店里销售产品,绝不允许销售员工到店外销售。
记者在员工手册第14页也看到相关规定,如新公司规定,所有产品销售应在公司的专卖店内进行,如有违反,公司将罚款或者开除。
如新总部的人员则向记者表示,除上海以外,如新在全国的营销仍然在以过去的员工推销员模式运营,员工推销员有底薪和三险,再按照其销售业绩给予提成。
王淑琴则向记者透露,黑龙江省分公司的销售员工底薪是260元,工资的另外一部分是每月销售额的提成,即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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