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讯(李永生王献民记者万晓东张恒)在日前开展的元旦节日市场大检查中,天津市、大连市工商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不少商场、超市和食杂店里出现了“蜜膏”、“蜜宝”、“蜜液”等产品,消费者在购买蜂蜜时,往往不知道其中的区别,误将这些产品当成蜂蜜。近日,天津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会同有关部门举办了以“关注蜂产品消费”为主题的开放日活动。有关专家提示,蜜膏、蜜宝、蜜液不是蜂蜜。
据专业人士介绍,2006年3月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新的蜂蜜标准GB18796-2005,并全面实行。该标准对蜂蜜的定义、包装的标示等细节进行了严格规定。一些厂家为了推销产品,绕过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在产品标示上大做文章,推出了蜜膏、蜜宝、蜜液的新提法,消费者误以为是蜂蜜的新产品。实际上,这些产品是蜂蜜的配制品或人工合成的蜂蜜制品,不是国家新标准规定的蜂蜜。
在名称混杂的情况下,有关专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蜂产品时,应选择商品质量检测合格、有信誉的品牌;应查看商品是否有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许可生产的认证标志,商品应具备蜂蜜质量等级和产品标准——GB18796标志;应注意识别产品的名称和配料标注,如紫云英蜂蜜,其配料标注应是100%紫云英蜂蜜,而不能是其他花蜜或多种混合花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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