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点除了它的特殊性,剩下的其实都该算到为应和消费者的描述里了,这个是按照我的思维和思路来的,简单说就是要做卖点创意了,尽管之前我谦虚的说了这样的事情该留给陈安之之流的大师们去管,但我也想助个兴,发表自己的一些愚见,或者真知。 就象之前我写自己的销售经验一样,也许拿出去比不上陈大师之流的那么冠冕堂皇,但我相信存在即合理,毕竟是实践的结晶。 和销售经验一样,卖点的创意是很多的,人们已经在这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卖点的创意又是不多的,因为新的卖点往往不是从经验中就可得来的,更不是从简单的模仿中、借鉴中可以得来的,它需要捕捉、需要发掘、需要提炼,更需要独创,每一个独特的卖点都是突破常规的结果,其间曲折坎坷、耐人寻味,也给产品卖点的创意平添了几分神秘(产品的卖点和产品的附加值有相近之处、 交叉之点,也是关联作用极大的,一般说来,产品的附加值开发越出色,产品的卖点也就越好挖掘和提炼)。听起来象金庸武侠里高手在自创武功,如果说有什么能够把那个讲的叫大家都明白的话,我想就只有它了。 因为卖点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就决定了它不能重复或者模仿,现在我们可以在网络上搜索的卖点创意有:
“卖通路、卖管理”(把直销与零售、代理等相结合,方便消费者购买);
“卖气氛”(卖点气氛塑造,雀巢等公司最善此道);
“卖知识”(介绍产品生产和消费的相关知识,如东芝的烹调教学);
“卖梦想”(所谓21世纪的住宅、迪斯尼乐园);
“卖方便”(如麦当劳、肯德基);
“卖生态、卖环保”(新开发的生态旅游公园或景区);
“卖价格”(如格兰仕的降价狂飚); 也许下次你去陈大师的课堂里听的时候,他会变成另外几个例子 但是大体上都差不多,只是因为陈大师比你(对不起,也许您本身比陈大师更见多识广)我(我可以很肯定我没有陈大师见多识广)见识都广,知道的例子更多。 在我自己看来,既然卖点是从商品或者服务本身出发的一种应和消费者的描述,它的本质就是一种意识, 从意识角度去讲,一个新的东西要想被大家接受,首先要被吸引 吸引人就办法多了,新,奇……等等比较有冲击感,能引起人好奇心的都可以被用,而且也该被用来(突然叫我想起邓爷爷的黑猫白猫论) 这里的例子就多多了,我只可以拿个简单的例子我看过的广告,是国外的一个内衣广告(我看了三次或者更多次还是没有明白,直到最后查了下广告屏幕上的字母才知道)故事背景设计在一个镇上,到处都是受伤的男人,后来一个新的背着旅行包拿着地图的男人来了,然后是一个小朋友在楼顶上坐好,好像要发生什么大事或者等待一些事情的发生,接着就听到那个男人的叫声,最后是一个女人出来收自己的内衣,屏幕最后出现了那个牌子的名字。 还有就是microsoft(微软)为office xp拍的广告,推荐大家去看一下,绝对会有以外收获 接着要具有易记和易扩散性(这个在卖点的特性里我也总结出来了) 其实我不是很知道为什么当初马云先生要建立alibaba,按照我的思维就是alibaba和46大盗知道的人比较多,换个例子吧。
全球大家都在关心奥运会,奥运会的福娃名字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还有标志。这里就不赘述了。 最后就是和其他事情一样任何事情都不能过头, 过头了就会进入误区。卖点也一样,存在着误区。举卖点最为活跃的房地产业为例,大多数房地产广告都不厌其烦地罗列了一大堆卖点,用各式各样的卖点将楼盘“包装”起来,以为卖点越多越好,往往适得其反。 对一个具体的产品来说,卖点若是太多太丰富了,只能让顾客眼花缭乱,无从下手;另外,卖点过多就难以创新,过多的卖点可以说是对这个所谓注意力经济时代的一种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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